本报讯(全媒体首席记者 杨峰)16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路面稽查与系统后台数据比对,发现城区15台出租汽车未严格落实“易鞍码”扫码乘车登记规定,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客运大队对相关驾驶员进行扣20分,强制学习3天处罚;对涉事车辆给予停运7天处理;对涉及的出租汽车经营者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其落实主体责任。
4月14日以来,我市要求出租汽车全覆盖粘贴“易鞍码”标识,先后出台具体规定和要求,广大从业人员积极落实“易鞍码”乘车扫码规定。然而,少数从业人员仍然存在侥幸心理,营运中不使用“易鞍码”扫码乘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希望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及经营者以本次处罚曝光为戒,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自觉督促乘客扫“易鞍码”乘车,按要求佩戴口罩。
对屡教不改,我行我素,对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车辆和经营者,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加大处罚力度,并在媒体曝光。